宝鸡市产业脱贫实施方案
(2016-2020)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2017年全面脱贫,2020年同步小康这一目标,突出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优先地位,以贫困户脱贫为核心,以做强做大致富产业为支撑,以培育壮大扶贫主体为载体,强力推进产业脱贫十大行动,着力培育1000家以上示范性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发展5000户以上增收示范户,帮扶带动50000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稳定增收脱贫,促进脱贫产业大发展,带动贫困农户大增收,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在两年脱贫攻坚基础上,再通过三年时间的巩固提高,使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高,确保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到2017年,全市通过发展产业脱贫214078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贡献率达到55%以上;到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二、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推进产业脱贫十大行动,以此为抓手,精准发力,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口粮安全保障行动。稳定贫困地区粮食种植面积,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川塬地区重点发展优质小麦、鲜食红薯、青贮玉米,山区重点发展专用玉米、名优杂粮、油葵,打造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粮食生产方式,采取土地入股、托管代耕、联耕联种、订单生产等形式,推进粮食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到2017年贫困群众不愁吃。
(二)畜禽水产快富行动。坚持特色畜产品向优势区集中原则,引导贫困村、贫困户采用牲畜托管、筑巢引蜂等方式,重点发展奶牛、奶山羊、肉牛、肉羊、生猪、家禽、中蜂等适度规模养殖,启动实施秦宝肉牛养殖信贷风险基金项目,探索养殖业全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在渭河沿岸发展池塘综合养殖,在城市郊区发展休闲渔业,在秦岭北麓发展微流水鱼类养殖、大鲵和秦岭细鳞鲑养护区。因地制宜推广地方品种畜禽、水产土法低成本养殖技术,带动贫困户快速增收。
(三)果菜板块推进行动。推广“千阳模式”、“凤翔模式”,引导贫困村发展矮砧苹果产业;按照“进山沟、上台塬”猕猴桃产业布局,引导秦岭北麓一带的贫困村开展品种改良、规模化建园;因地制宜发展葡萄、樱桃、桃、蓝莓等时令鲜杂果;依托太白、凤县高山补淡蔬菜和陈仓、凤翔、岐山、千阳、陇县等设施蔬菜、食用菌发展优势,引导扶持当地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种植,推进果菜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四)精深加工增值行动。引进培育壮大一批精深加工企业,带动贫困村牛羊肉奶、中药材、果品蔬菜等产业深度开发;推动贫困县领军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推进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改进农产品贮藏、保鲜、干燥设施和方法。扶持贫困村发展小微企业、手工作坊或工商户,以“大众创业”促进“万户增收”。
(五)现代服务突破行动。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将城乡商业服务网点、农资和商品配送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农产品冷链等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重点倾斜到贫困县和贫困村。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搭建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实现光网、物流运输对贫困镇村全覆盖,发展网上交易与配送,扩大农产品和特色产品推介营销。
(六)休闲农业提升行动。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参与挖掘民俗风情、自然风光,积极创办农家乐、QQ农场、美丽田园、养生养老、乡土文化等休闲农业业态。鼓励城区附近、郊区、景区周边贫困村、贫困户建设优质蔬菜等配套农特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发展农事体验园、采摘垂钓园等。引导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生产,实现游购娱吃住行多环节获利增收。
(七)光伏资产发电行动。对日照资源好、住房相对集中、无劳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困户实施光伏扶贫。重点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和危房改造户选择安装光伏电池组件四周无树林、山岭与建筑遮挡,有交流电网连接并电压稳定,安装条件适合(屋顶承重斜面30kg/m2以上,平面50kg/ m2以上)的特困户,每户建3k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发电上网,使特困户每年得到稳定的电价补贴收入。
(八)科技推广示范行动。每个贫困村培育10户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个贫困户,示范应用先进实用技术;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带项目进村入户领办或创办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开展新生代职业农民培育,实现“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00人。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基于无线网络的农技推广“云平台”,为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富民政策等咨询服务。
(九)扶贫主体培育行动。加大政策项目扶持力度,重点培育发展贫困人口就业率在30%以上的现代农业园区50个、扶贫龙头企业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在贫困地区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900个、电商示范店50户,为贫困户提供就近就业平台。鼓励和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或组建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村全覆盖、贫困户参与扶贫主体全覆盖。
(十)农村改革深化行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引导贫困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互助资金组织;鼓励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推广设施大棚所有权、大中型农机具、农产品订单以及农业知识产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按股分享经营收益。率先在贫困县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运行规则,推动贫困户资产变资本,资本促增收。
三、关键措施
(一)创新帮带模式和投入方式
1、深入推进“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模式,提高贫困户生产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和风险抵御能力,积极探索经营权托管、订单农业、就地务工等方式实现增收脱贫。
2、积极发展“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模式,依托全市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农户参与合作社经营实现增收脱贫。
3、着力推进“乡村旅游+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模式,依托休闲旅游资源,积极引导贫困户依托旅游龙头企业,从事餐饮、住宿、导游、观光游玩、土特产销售等实现增收脱贫。
4、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贫困户”产业发展互助模式,倡导一个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依靠种养、经销农产品增收脱贫。
5、广泛开展“科技示范户+贫困户”产业发展互助模式,每个村办好10个以上各类科技示范户,每个科技示范户再就近帮扶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通过科学种养增收脱贫。
6、积极探索“十户一体”产业发展互助模式,以村为单位,对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每10户建立一个互助组,选派县镇干部常年驻村包组面对面、手把手、心贴心开展产业帮扶,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关系不脱钩。
7、总结推广千阳、太白产业精准扶贫试点经验,采取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引导贫困户土地依法有序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经营大户流转和参股,推动贫困户资源向股权、资金向股金、农民向股民转变。
8、将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作为股份注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投资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资产可由承载经营主体统一经营,贫困村、贫困户享受收益。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整合5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产业脱贫;县区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70%和农业、林业等涉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50%以上,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
1、对发展奶牛肉牛、奶山羊肉羊、生猪、肉蛋鸡、中蜂、水产养殖的贫困户,按品种种苗市场价的50%给予种苗购买补贴,每户补贴不超过10000元;支持规模养殖场通过托管代养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按其为贫困户托管代养的数量,享受等额补贴。
2、对发展食用菌每袋补贴1.5元、大棚蔬菜每亩补助1500元;新建苹果园每亩补贴苗木、架材等1500元;猕猴桃、鲜杂果每亩补贴架材、苗木等费用1000元。
3、对贫困农户新发展“互联网+”电商网店,验收达标的补助5000元。
4、对采取订单或定点收购等形式,收购贫困户自产的农副产品,年收购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各类农业企业、合作社,按照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对贫困户新发展农家乐验收达标的每户补助1万元;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6、对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无力筹资的特困户由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剩余建设资金通过产业扶贫资金担保贷款解决,并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7、对安置20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或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5户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分别享受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5%和3%贴息扶持。
8、对流转20户以上贫困户土地建设农业园区的,优先认定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园区补助20万元。对已命名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吸纳贫困人口30人以上常年务工的,优先实施市级园区提质增效项目,每个园区补助20万元;吸纳贫困人口100人以上常年务工的,优先推荐命名省级农业园区,优先实施省级园区提质增效项目。
9、对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创办小微企业和手工作坊等需要3-5万元小额贷款的,启动县区贷款风险担保基金,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无抵押、免担保扶贫贴息贷款,连续全额贴息三年。
10、贫困户将耕地、林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入股分红、经营托管等方式流转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在2016-2017年度内,连片流转规模在5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给予贫困户一次性补助耕地400元/亩、林地50元/亩。
中省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标准高于上述扶持标准的,按中省文件规定执行。
(三)落实责任抓好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产业与生态脱贫工作组要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产业脱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产业脱贫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明确职责分工。产业脱贫实行属地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把握重点,亲自协调,亲自调度。所在地镇党委政府、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要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意愿,帮助选择好能够带动覆盖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于3月底前制定出产业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产业与生态脱贫工作组成员单位内部要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负责产业脱贫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工作动态,协调安排落实产业脱贫攻坚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产业脱贫工作。
3、抓好政策落实。县区作为产业脱贫资金整合主体,要把吸纳贫困户作为申报涉农项目前置条件,确保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要制定产业脱贫的具体扶助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挪用、套用资金。
4、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齐力抓好产业脱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5、严格考核问责。将产业脱贫纳入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包村部门单位、驻村工作队、联户扶贫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完善督查制度,对落实不力的县区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切实推动产业脱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