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92/2020-00121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农业局 |
生成日期: 2020-06-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7月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于康震指出,此次国办印发的《意见》,提出了“八加强一规范一稳定”的防控工作总要求,是指导防控非洲猪瘟、提升防控能力、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立足生猪全产业链,着眼构建长效机制,着力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农业农村部将坚持防疫生产两手抓,标本兼治重治本,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努力做好猪肉市场保供工作。
于康震介绍,自2018年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截至今年7月3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43起,扑杀生猪116万余头。目前,全国25个省(区、市)的疫区已经全部解除封锁。总体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明显减缓,生猪生产和运销秩序正在逐步恢复。
于康震指出,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从国际上看,非洲猪瘟防控是全球性难题,已发生疫情的68个国家和地区中,目前只有13个国家曾经实现根除。从国内看,我国是世界第一养猪大国,但兽医工作基础、防疫能力、保障措施等与防控要求还不适应。为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构建防控长效机制,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此次出台的《意见》围绕疫情防控、提升防控能力和稳产保供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在疫病防控措施方面,《意见》着眼于全产业链监管,要求管控各环节风险,堵塞防控漏洞。在养殖环节,要求养猪场(户)改善防疫条件,做好防疫工作,明确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对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扑杀补助并追究责任。在运输环节,要求规范产地检疫,严肃查处违规出证等行为,建立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和指定通道运输制度,落实清洗消毒措施,强化查验监管。在屠宰环节,重点是明确要求落实屠宰厂非洲猪瘟自检和驻场官方兽医两项制度。在加工经营环节,重点明确了加工经营主体的检查检测制度,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开展抽检。
其次,在稳产保供措施方面,一是强调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特别指出,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限期整改,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设置行政壁垒。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地方财政、银保监机构要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三是要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第三,《意见》对加强动物防疫机构和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防疫机构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巩固和加强工作队伍;确保工作条件和经费,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点和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及时补齐补强短板;完善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发放补助资金。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防疫主体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受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叠加影响,近段时期以来,我国生猪生产持续下滑。“坚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杨振海介绍,针对生猪生产持续下滑的形势,农业农村部明确要求各地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此次《意见》出台后,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稳定生猪生产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落实扶持生猪恢复发展的政策。农业农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好《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对调出大县的规模猪场开展临时性生产救助。加强信贷担保支持,抓紧落实种猪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政策。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发放进度,尽快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
二是强化信息引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生猪生产定点监测和市场价格调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多渠道宣传解读利好预期,鼓励养猪场(户)补栏增养。针对当前生猪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养殖一线,推广高效实用饲养技术,帮助养殖场(户)解决难题。
三是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养殖场生物安全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继续创建一批高水平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引导有条件的中小养殖户发展现代家庭牧场。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殖发展用地需求。
四是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督促指导畜牧大县落实好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养殖场(户)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条件,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降低生猪养殖成本。指导各地科学划定禁养区,防止超范围划定和随意扩大禁养范围,杜绝“一禁了之”“一关了之”,保持生产有序发展。
五是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督促地方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鼓励和支持生猪自给率低的地区扩大生猪生产,提高生猪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抓好分区防控,加快推进中南区试点,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由“运猪”向“运肉”转变。
疫苗研发起步顺利 但仍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
针对大众关注的非洲猪瘟疫苗研发情况,于康震表示,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发生之前,国内有关科研单位已经开展了非洲猪瘟疫苗的相关研究,主要是在理论和技术资料的准备上,有了一定的人才和技术储备。
于康震介绍,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总体看,我国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疫苗研发模式,有关科研单位与国内大型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签订了研发协议,加强产学研对接。二是明确了疫苗研发的主要技术路线。三是疫苗的实验室研究取得了积极进展。研究机构已经初步完成了自主构建的基因缺失疫苗候选毒株实验室阶段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于康震强调,国家非常重视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在经费上足量保证研发工作的需要。但是,非洲猪瘟疫苗研发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截至目前在国际上还没有任何一种非洲猪瘟的疫苗被批准上市。目前我国的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一些技术瓶颈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还没法给出下一步非洲猪瘟疫苗研制成功的时间表。“疫苗研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对疫苗的生物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尽管我们有了好的起步,但成功研发出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非洲猪瘟疫苗任重道远。”于康震说。
养殖场(户)是防疫主体 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我们提出那么多的防控措施,但归根结底是要落实在养猪场(户)到底怎么做。”于康震强调,养殖、贩运、屠宰等从业者是防疫主体,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防疫工作,对于打好非洲猪瘟防控这场硬仗,至关重要。
于康震介绍,此次《意见》对养殖场(户)做好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防控实际,概括以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强设施”,要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完善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不断提升防疫能力和水平;二是“勤排查”,加大临床排查力度,鼓励养猪场户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信息;三是“看好门”,落实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等饲养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区;四是“管好猪”,严格落实补栏隔离措施和空栏管理制度,避免交叉污染;五是“严消毒”,配齐配足消毒药品和配套物资,做好出入人员车辆、圈舍、场地、用具等消毒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六是“禁泔水”,广大养猪场(户),特别是广大的小散养户,要主动改变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的习惯,防止疫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