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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6004292/2021-00085
发布机构:宝鸡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21-12-30 09:50:38
名称:关于加快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关于加快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1-12-30 09:50:38 浏览次数: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宝鸡市各县级支行: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壮大特色产业至关重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加快推进推进我市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陕农发〔2021〕52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思路目标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共同富裕方向,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创新驱动,加大政策扶持,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长期培育和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创造更多就业增收机会,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农为农。开发乡村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

——坚持政策稳定。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支持产业集中连片发展、农户普遍受益转变,由主要支持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转变。

——坚持市场导向。增强供给适应性,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久久为功。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科学规划,持续用力、稳扎稳打,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脱贫地区培育壮大1-2个特色主导产业,集中打造2-3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认证数量年增速不低于6%,每县打造1-2个特色农业品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覆盖率达到80%以上,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实现中央扶持集体经济项目全覆盖,推出10条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打造10个左右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设立5家以上非遗工坊,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二、推进措施

(一)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1、加强规划引领。指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发展“一县一业”,强化“一县一策”,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形成县城、中心镇(街)、中心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规划。强化市级统筹协调,促进县际间协同发展,打造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集群。

2、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持续发展“3+X”工程,大力实施“3+3+3”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建设要求,深化“嵌入式”产业发展成果,推动特色产业向优生区、优势区聚集,向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带动建成一批专业村、示范镇和基地县。推进品种培优,立足苹果、猕猴桃、奶畜、肉羊等优势主导产业,挖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提纯复壮一批地方特色品种,自主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高产优质品种,支持有自主产权新优品种的科研单位联合企业建设繁育基地,以特色赢得市场。推进品质提升,集成组装一批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加快推广运用。推广绿色投入品,重点推广有机和微生物肥料、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兽药渔药等绿色投入品,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净化农业产地环境, 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以清洁的产地环境生产优质农产品,以品质赢得市场。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 建立健全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快各类标准应用,引导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和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标生产、提质增效。支持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培育一批林下经济和经济林示范基地。

3、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加快推进“十园百企千亿”工程,用好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把产业链主体更多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智能分拣线、冷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技术,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农业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引进培育一批农业食品融合加工企业,实现加工副产物循环梯次综合利用,提升产业精深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推进加工产能集聚发展,引导加工产能重心下沉,向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聚,实现农产品加工园区脱贫县区全覆盖。围绕“3+X”特色产业发展,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为目标,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脱贫地区联合开展加工技术攻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特色制造、特色手工业等乡土特色产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建设一批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引导农产品加工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构建市场营销体系,给予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用地保障、贷款抵押优惠政策和企业税收减免优惠,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开展特色加工。

4、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优化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物流基地布局,支持供销合作、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和大型商贸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在脱贫村建设冷链仓储物流设施,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统一配送、规模经营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和村级仓储保鲜设施,加快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脱贫地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造升级现有仓库、配送中心等,加强与第三方快递、物流企业和电商平台业务合作,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冷链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深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电商主体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提升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水平。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工程,建设完善县域电商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县级服务中心运营、农产品网络推广等工作,拖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实施“数商兴农”,统筹市场力量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农产品网络品牌。

5、拓展农业功能价值。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多元化,既要有速度,更要高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依托媒体、网络、重要展会等平台宣传推介一批视觉美丽、体验美妙、内涵美好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打造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美丽休闲乡村。在脱贫地区遴选认定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支持脱贫地区挖掘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新改建一批非遗工坊场所,加强非遗工坊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解决工艺难题,提升产品品质,对接市场需求,探索“非遗工坊+”模式,持续发挥非遗工坊产业带动作用。规范村级光伏电站资产管理和运行维护,持续发挥带农增收作用。

6、打造知名产品品牌。指导脱贫地区通过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 “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聚焦大宗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以水果和蔬菜生产基地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为重点,以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脱贫县区可不受示范等级限制),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脱贫地区完善区域公用品牌服务管理,打造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发展;支持脱贫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宣传,扩大产品知名度。加大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认证,实施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持续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提升工程,培育一批示范样板。加大脱贫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合格证推行力度,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合格证覆盖面。

7、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按照政策集成、要素积聚、企业集中的要求,每个脱贫县选择1—2个首位产业和区域优势产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主体加快向园区集中,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形成“一业一园”格局。加快推进脱贫县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促进产村、产镇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县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向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倾斜。

(二)稳定并加强产业扶持政策。

8、强化财政支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中省和市级财政到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以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优先支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民族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支持绿色标准化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对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达到一定规模和推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可予以一定补助或奖励。脱贫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并进一步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脱贫地区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的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并向脱贫地区倾斜。

9、创新金融服务。继续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积极支持脱贫户和边缘户5万元(含)以下有效信贷需求;针对脱贫户和边缘户中确有能力、有需求的,在超出5万元(含)部分不享受贴息、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情况下,贷款额度可追加至1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含)以内,实际执行利率不超过同期相应年限LPR的,财政资金按照实际执行利率贴息,保障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继续发挥再贷款的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对2020年及以前发放的扶贫再贷款按规定展期,同时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农业特色产业的资源投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发符合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继续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脱贫人口就业创业。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脱贫地区特点探索开发特色产业保险品种,提升保险风险保障水平。稳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做好农业特色产业金融支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信用合作服务,推动供销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体系共建、涉农业务融合,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机制。健全和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落实企业上市“即上即奖”的奖补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壮大。

10、完善用地政策。过渡期内专项安排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特色产业用地需求。结合脱贫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专项用于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脱贫地区落实好将用于农业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保鲜冷藏、农机库房、分拣包装等设施用地,将其纳入农用地管理,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村庄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政策。

11、加强项目管理。建立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 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入库项目由支持种养环节向支持全产业链开发转变。每个脱贫县重点选择1-2个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基地建设、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精深加工、科技服务、人才培训、品牌打造、市场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关键环节,谋划储备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并纳入项目库。脱贫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优化产业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机制。

(三)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

12、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以“一带一路”和东部沿海城市为重点,加强各类宝鸡特色农产品展销展示中心、展销场馆建设,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加强东西部协作,拓展“陕货入苏”“宝货入徐”新渠道。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引导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打造产销共同体,优化提升特色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依托全国公路、铁路、港口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推荐更多帮带效果好的高质农产品,优化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布局,在协作、对口帮扶地区建设一批宝鸡或县域农产品展销中心。对开展消费帮扶线下专区建设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和标准化菜市场等建设单位,在实施内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时优先支持,打造“消费帮扶+工会卡”等新模式,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发挥效能。利用好“832平台”,支持和引导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系统大型商贸企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采购帮销关系,解决脱贫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推进平台采购向政府单位及财政供养个人延伸,进一步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着力提升平台服务质量,为财政预算单位平台采购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开展帮扶产品认定工作,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

13、健全技术服务机制。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组织农业科研推广单位、驻宝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开展产业帮扶,建立一对一、 一对多或多对一的产业技术专家组,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技能型高素质农民等培育。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探索实行农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新机制。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机作业、农资供应、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脱贫县农民培训体系,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逐步调整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员。积极争取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等计划。

14、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对脱贫地区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给予认定与扶持,放宽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条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项目安排、示范评定、融资贷款、保险保费、用地用电等方面倾斜支持。引导脱贫地区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其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与脱贫地区合作创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深化苏陕协作、粤陕合作、对口支援帮扶方式,引导东部地区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鼓励共建产业园区。深化脱贫地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加快探索集体经济新运行机制,推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实施脱贫地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重点支持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能工巧匠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

15、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把产业发展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价格波动、产品滞销等出现产业发展困难的脱贫户、边缘户,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脱贫县定期开展特色产业发展风险评估,将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主要评估对象,聚焦生产、经营、联农带农和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系统评估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从技术援助、市场服务、保险减损、金融风险化解、绿色发展等方面,完善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具体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部门间政策和工作协同,督促工作落实。各县区要把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出台推进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强化工作部署和资金项目支持。要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措施落实,有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要保持工作队伍稳定,对产业发展落后、集体经济薄弱的村,优先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明确产业发展帮扶职责。

(二)强化考核调度。把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作为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政策措施落实、特色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信息系统,及时调度政策措施落实、产业发展规模、产品市场销售、品牌建设、主体培育、带农增收等信息,为开展精准评估和调整完善产业帮扶政策措施提供基础支撑。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产业发展能力。总结推广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广泛宣传社会各方帮扶产业发展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开展产业发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进一步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构建产业帮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