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92/2021-00014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农业局 |
生成日期: 2021-07-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宝农( 种子)罚〔2021〕3号
| 赵荣荣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案 | 赵荣荣 |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610329MA6XHRXD0T | 2021年4月7日,宝鸡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麟游县金优农资经营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赵荣荣销售的“西蒙668玉米杂交种”标签标注:审定证编号为甘审玉2015003;引审备案号为陕引审2017045;适宜种植区域为内蒙古、宁夏、甘肃、陕西、山西、河北等同一生态区;播种时间:春播4月15日-5月15日,夏播5月20日-6月20日”,陕西省2018年第一批引种备案品种公告公布该玉米种子“引种备案区域为陕北、渭北春播玉米区”,其标签标注内容与陕西省2018年第一批引种备案品种公告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 罚款2000元整。 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农(种子)罚〔2021〕3号,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分行金台支行缴纳罚款2000元。 | 宝鸡市 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