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92/2021-00016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农业局 |
生成日期: 2021-07-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宝农(农药)立〔2021〕7号
| 王亚文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王 亚 文 | 2021年4月16日,宝鸡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宝鸡市高新区晨晨农资服务部销售农药三唑酮和高效氯氟菊酯两种农药产品。经调查,该农资服务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现剩余农药共计14瓶(袋)。其中:三唑酮8袋(规格:60克/袋,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108);高效氯氟菊酯6瓶(规格:200克/瓶,农药登记证号PD20200288)。该农资服务部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产品“三唑酮”和“高效氯氟菊酯”14瓶(袋);2.没收违法所得88元;3.罚款5000元整。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农(农药)罚〔2021〕7号,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分行金台支行缴纳罚没款5088元。 | 宝鸡市 农业农村局2021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