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92/2021-00011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农业局 |
生成日期: 2021-07-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宝农(农药)罚〔2021〕11号
| 扶风瑞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农药 | 扶风瑞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610324766335082T | 张发儒 | 2021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春季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限制农药氰戊·氧乐果,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之规定。该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2800元; 2、罚款7000元。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农(农药)罚〔2021〕11号 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分行金台支行缴纳罚款9800元。 | 宝鸡市 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