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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6004292/2024-00006
发布机构:宝鸡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17:39:21
名称:宝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1-22 17:39:21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指导下,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各项法治建设,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公共法律知识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通过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学法用法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强化实践学法,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

(二)坚持依法行政。一是明确工作内容。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要点,结合业务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普法治理等工作,坚持树立常态化学法用法理念。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局工作规则、局机关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均在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活动、合同协议等提供法律服务,有力推动决策合法合规,推动系统法治工作稳步向前。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年内完成省人大种子 “一法一办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职专项调研。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社情民意57件,按时办理完结,实现办结、满意率100%。全年答复12345市长热线、局长信箱等来访留言72条,按时办结率100%。

(三)规范行业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执法办案,采取“检打联动”、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等模式,先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领域专项”“长江流域禁捕、黄河流域禁渔”“种业监管”“农资打假”等专项执法行动,今年全市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4件,涉及种子、农药、畜牧、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多个领域,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二是优化能力建设。坚持综合赋能,组织“学本领练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举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培训班,以法论事等实操性强的方式,对全市120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连续开展“岗位赋能”活动,骨干上讲台,打造信念坚定、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组织全市执法人员70人参加部、省农业农村厅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活动7期;选派3名执法骨干,参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并荣获三等奖。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结合“三个年”活动开展,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紧盯农业生产关键时节,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为重点,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交叉检查、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提高透明度,对群众投诉举报、日常检查发现和移送线索的案件,做到全面核查及时反馈,积极响应民众诉求,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33件,处理满意度100%。开展案卷评查。共评出市级优秀案卷14卷,推荐4卷参评省级优秀案卷评查,推荐2卷参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放心农资进乡村 稳产丰收保供应”为主题,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启动仪式,发布《宝鸡市2022年农业综合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借助3.15、法治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等法律法规以及识假辨假知识,举办“全市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农资市场跨部门联合检抽,实现一次上门多事并查,减少企业负担。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县区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及禁捕执法,现场交流座谈,实地宣讲法律法规,增强农资经营者、种养殖户法律意识。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在法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面拓展、复杂案件查处上还有待加强;二是普法服务方式上缺乏新方式、新措施提升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坚持学法用法与工作职责结合,继续秉承执法为民理念,持续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质量。针对性开展以案释法,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