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市拟认定的507名中级职业农民、100名初级职业农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本批拟认定的中级职业农民为我市2023年度培训的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学员,初级职业农民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培训的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学员。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向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市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0917-3260220 市培育办 0917-3959256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