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取得扎实成效,按照《甘肃省陇南市、陕西省宝鸡市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协议》相关要求,经两市协商研究,6月18日至19日,开展了为期2天的2024年度长江流域甘陕跨省交界水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长江禁捕办主任蔡鸿鸣,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王晓军,带领检查组先后前往宝鸡市凤县、陇南市两当县、徽县、汉中市略阳县,通过巡河巡查,对宝鸡市凤县与陇南市两当县、徽县跨省交界重点水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对红崖河凤县段、嘉陵江干流两当县西坡镇、站儿巷镇,徽县、两当县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沿途抽查重点镇村,对基层组织和相关领导干部、河长、网格员(护渔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一行考察了汉中市略阳县禁捕工作,就垂钓管理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
检查中,两市三县交界水域“十年禁渔”氛围浓厚,沿途均设置有醒目的禁捕宣传牌,未发现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等行为;基层组织和干部较好履行了日常巡河巡查和监督管理责任,沿岸群众对“十年禁渔”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较高。
执法巡查结束后,在陇南市召开了陇南宝鸡跨省交界水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座谈会。两市三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市(县)禁渔执法和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交流,对巡查过程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梳理并明确了改进措施。大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交界水域共管共治,强化区域间联合执法协作,共同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贡献农业综合执法力量。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了两市三县在禁渔宣传、信息沟通、执法办案合作等方面长期合作机制,既夯实了属地监管责任,又完善了紧密配合机制,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农业综合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