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常态化,现将宝鸡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工作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公开了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机构概况和人事信息,同时,公开了本部门有关文件、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2022年,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3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3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48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5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按时进行了答复;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严把信息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制定下发了《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通知》,并制作了《信息发布审批表》,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单位和各科室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前,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抓好局网站、宝鸡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维护更新,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认真开展网站监管,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查看检查,对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栏目不更新、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同时,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对群众在局网站领导信箱、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答复,有效提升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时效和工作质量,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监督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充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转变观念、协同配合,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1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
(六)“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5件(其中,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20件),35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按时回复,实现了办结率、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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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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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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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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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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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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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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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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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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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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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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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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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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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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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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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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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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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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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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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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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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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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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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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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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制完善、内容审核、平台优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条例》,不断丰富和调整相关板块、内容,优化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公开相关信息。二是继续做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的维护建设,丰富政策解读的表现形式,完善审核把关机制,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将及时总结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