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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92N/2024-00012
发布机构: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4-10-08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农计财发〔2024〕41号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1 10:20:00

市农检中心、市畜牧兽医中心,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管科: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宝办发〔2023〕6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4〕1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本次下达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有: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市农检中心、市畜牧兽医中心要严格按照下达的任务计划、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和调整,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变更报批。

二、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管科要认真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实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要加强项目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检查督促,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项目质量等。

三、全面加强绩效考核。要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项目任务完成后,市农检中心、市畜牧兽医中心要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绩效考评报告、项目验收资料和项目总结。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管科要会同市财政局开展项目绩效考评、项目验收。

附件:

1.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项目任务下达表  

2.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区域绩效目标表

2-1.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区域绩效目标表

2-2.市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专项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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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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