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92N/2024-00016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4-12-16 00:00:00 |
名 称: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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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农计财发〔2024〕57号 |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水利、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畜产)局、陇县果业服务中心、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17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25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本次项目申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同级财政部门充分沟通,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制度,认真审查项目单位申报条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项目申报单位在资质、资金、技术力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二、严格申报程序。按照“县级申报需求、市级推荐实施县区、省级统筹安排”的原则,各县区按照申报指南,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谋划编制,综合用地、水电、主体、资金、人员等投入等要素,严格按要求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所需内容,市农业农村局产信科、科技科要认真审核县区、局属单位申报项目内容和资金需求,特别是对项目是否符合发展规划、是否必要,项目前置条件是否完备,项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财政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精准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向市级提出申报。
三、提高编报质量。各县(区)要严格按要求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文本。要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发展优势,择优申报对当地产业效能提升与融合发展促进显著,前置手续和实施条件完备,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项目,市级将在县级申报的项目中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创新改革稳慎合理、农业产业发展绿色协调、一二三产融合突破创新,科技经济附加值价值显著,农民增收致富带动效果明显的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投资方向、建设内容等申报条件,不符合《陕西省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未按规定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未按规定时间、程序审报,项目申报书存在严重缺陷、上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和有其他违反制度和政策规定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按时申报项目。请各县(区)将项目申报文件及文本资料于12月19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4份,计划财务科2份,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宋红涛 0917-3261232
邮 箱:zhk3260223@163.com
各专项联系人:
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科 邓宏杰 0917-3260206
农业科技创新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科 刘兆强 0917-3260220
附件:
1.2025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2.2025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农业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5.2025年农业科技创新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