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4〕173号
邹军岗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9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凤翔区农业基础雄厚,粮食产量较高,是全市粮食稳产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对凤翔区农业产业发展也有着较大的支持力度。《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陈仓区、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麟游县、陇县等粮食主产县(区)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从全市耕地分布情况来看,凤翔区耕地面积75.1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7.2万亩,截至2020年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9.3万亩,2021年至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3.62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是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部分。目前2024年凤翔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正在进行评审工作,从农田基础建设方面支持凤翔区农业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凤翔区农业发展实际,结合凤翔关中渭河平原区域特点,同步推进凤翔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着力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以农田水利设施升级、田块规模化建设、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等为主攻方向,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及项目,稳步推进凤翔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凤翔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可持续发展基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佩,电话:326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