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4〕179号
刘柯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29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中、省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规范提升,努力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截止2023年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6260个,成员19.77万人。全市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县7个,构建由48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162个省级农民合作社,287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组成的示范社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提案指出的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数量较多、质量不高,产业链条缺失,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定位不明晰,发展失调等问题很客观精准;提出的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化合作社业务指导、推动合作社品牌化建设、加大合作社扶持力度、推动数字化产业带动等建议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中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提升项目资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提升联农带农能力。2024年已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5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金400万元。二是争取金融资金。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门槛高、融资难问题,联系金融企业,开发适合的贷款品种,降低贷款门槛高,优化贷款抵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金融资金创造条件,2024年已为17个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贷款贴息资金及奖补资金180.4万元。三是争取产业资金。在积极向农业系统兄弟单位推荐国家社,争取国家社实施重点项目的同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重点产业争取粮食种植、畜牧养殖、果菜种植等产业发展项目,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2024年已争取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2100万元,现代农业设施装备资金1000万元,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170万元。
二、强化规范提升指导
一是实施规范提升行动。针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开展服务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宝鸡市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突破年活动方案》,通过市县联动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指导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和会员服务,目前已完成自查整改阶段任务,126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了问题整改。二是开展异常运行排查。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信息公开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全面排查,指导正常经营的合作社开展信息公开,移出异常名录,对已停止运行的合作社指导开展停业注销,2024年已注销停止运行农民专业合作社135个。三是规范运营业务行为。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开展内部信用业务排查,对合作社开展的业务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发放调查表、实地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促进规范合法运行,经排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均没有开展内部信用业务。四是落实动态监测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动态监测办法,开展运用监测,对生产销售额、运营管理、服务社员、联农带农不达标的坚决取消资格,2023年我市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报取消国家社资格。
三、持续提升发展质量
一是项目带动促进发展。市县联动指导75个承担中央、省级财政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实施项目,完善生产设施、规范内部管理、发展壮大产业、促进社员增收,提振发展信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二是优化服务推动发展。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开展业务,为县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运营指导、财务规范、事务代办、交流培训、技术推广、组织托管等公共服务业务推动合作社发展。三是开展认定带动发展。按照实际合作社认定程序标准,逐级认定市级、省级、国家级合作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产业、扩大生产经营规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计划认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刘鸿章,电话:0917-326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