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宝农(种子)罚〔2023〕5号 |
陕西花笙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种子案 |
陕西花笙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706MA1XAKLR27 |
唐春萍 |
2023年8月7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接市农业农村局批转《关于陕西花笙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规经营的报告》,广东省雷州市居民陈昌伦投诉,称他在陕西花笙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淘宝网店上购买的香甜糯338玉米种子,审定编号黑审玉2015054与产品品种名称不符,经执法人员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查询,香甜糯338玉米种子没有品种审定的数据,属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种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种子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和《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276.72元; 二、罚款10000元; 以上共计10276.72元。
|
当事人持宝农(种子)罚〔2023〕5号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金台支行缴纳罚款10276.72元。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