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宝农 (肥料)罚〔2023〕7号 |
宝鸡新佳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
宝鸡新佳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91610323MA6X92504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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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执法人员在宝鸡新佳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堆放的微生物菌剂肥料产品,商品名称为“茬无疾”;肥料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20)准字(9145号);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5亿/ mL;有机质≥40g/L;钙≥8%;硅≥4%,共220袋(20Kg/袋)。该肥料产品微生物菌剂(茬无疾)标签标注的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中登记的不符,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的规定。 |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2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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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农(肥料)罚〔2023〕7号,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宝鸡分行金台支行缴纳罚款2640.00元。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