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宝农(肥料)罚〔2023〕6号 |
宝鸡市高新区农科连锁店农业店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
宝鸡市高新区农科连锁店农业店 |
92610301MA6XEOLB80 |
朱红忠 |
2023年9月8日,宝鸡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例行检查时,发现宝鸡市高新区农科连锁店农业店销售根力多菌冠微生物菌剂,肥料登记证号为微生物肥(2018)准字(2627)号,净重20kg,外包装显示适用作物为蔬菜,果树。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农业农村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官网查询,发现该微生物菌剂登记的适用作物仅为韭菜,实际外包装标示的适用作物与官网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当事人销售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之规定。 |
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4060元。
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
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农(肥料)罚〔2023〕6号,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4060.00元。 |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