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万象“耕”新,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农资选购是一年粮食丰产丰收的重要保障,宝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到正规农资门店购买。购买农资一定要到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门店选购,决不能贪小便宜或者图方便,就近从一些进村入户的个体经营者手中购买廉价的农用物资,致使上当受骗。
二是注意索要、保存购货发票。购买农资时注意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后出现问题时有投诉证据。
三是认真阅读说明书。购买作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后,要认真阅读说明书。特别对播种时间、药肥含量、有效期限、稀释浓度、适用时间及方式等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以免导致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
四是留取样袋。最好在使用前提取样品封存,并贴上标签注明品牌、规格、批号、厂家,与购货发票一同保管好。一旦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样袋(品),以便解决问题。
五是出现问题及时投诉。一些农民发现农田有遭受损失征兆时,不及时投诉,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到现场勘验,不能及时准确处理有关责任问题。
六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些农民发现使用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出现了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就等待赔偿,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增加。同时,农民朋友在购买到伪劣产品且遭受损害时,应立即找有关法定部门或人员作出鉴定和证明,然后找销售者协商索赔,或向农业、市场监管、消协等机构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