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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原原本本学《条例》,创新方式抓教育

编辑:符丽珍 来源: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17:59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规党纪是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检验合格党员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进入新时代,面对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任务,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每一名党员干部担负着更加重大的责任,比任何时候都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一是抓学习教育要严格。学纪、知纪才能明纪、守纪,把党员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原原本本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的时代意义,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深刻理解党纪的庄严性,明确党的纪律规矩,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心中有尺、行事有度。

二是抓工作作风要严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侵蚀着我们党的宗旨和群众的获得感,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人民群众反对什么,我们党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新修订的《条例》也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坚持严的基调,纪律之树才会枝繁叶茂,四季常青。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要严肃。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作为社会中的先进分子,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应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规党纪为行为规范。党规党纪规定的自觉去做,违反党规党纪的坚决不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我们要用好用活警示教育这个抓手。通过丰富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以反面案例为“镜”,深入剖析自己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不足,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自觉起来。我们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管好身边事和身边人,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分清是与非,厘清情与纪,构建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主办: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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