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
1.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履职情况:一是“千万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制定出台《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彰显宝鸡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4-2027年)实施方案》,组建“千万工程”工作专班,构建起市级统筹、县区推进、镇村落实的推进“千万工程”建设工作机制,争创首批“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43个,占比位居全省第二。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实施。全市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2.05万座、农村公厕207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05%。在凤县黄牛铺镇永生村和凤翔区陈村镇紫荆村开展寒冷地区农村厕所防冻技术集成与试验示范,分别确定5个公厕、3个户厕试验示范对照组,安装了纯太阳能外墙保温、太阳能(直流电)和交流电3种保温设施,积极探索干旱缺水、寒冷地区卫生厕所关键技术。三是压茬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村容村貌提升,压茬开展四轮次垃圾清剿战,推动村庄环境常净常美。全市累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百万人次,清运生活生产垃圾13.2万吨。陈仓区获评全国村庄清洁先进县。
2.认真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履职情况:一是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全面贯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成小麦、玉米等各类农作物品种展示及试验示范,试验品种142个,建立展示及示范点39个,试验示范面积8277亩,召开新品种现场观摩暨培训会4次,制定印发玉米、小麦、油菜品种布局意见,指导种植户选用良种,加快新优品种推广步伐。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全市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网点1284个,完成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6042单,做到了应备尽备;全年抽检农作物种子样品617份,抽检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门店347个(次),均符合国家标准。同时,鼓励支持科研单位、种业企业强化育种能力创新,加强品种权保护力度,全市共有4个玉米品种和1个大豆品种通过省级审定。二是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相关县区建立关山红玉米、竹叶青甜瓜、麦子梨甜瓜、红小豆、土黑豆等优异种质资源圃,建立透心红红萝卜种质资源示范田450余亩、红辣椒示范田270余亩、鸡腿大葱、紫皮大蒜等示范田60余亩,为进一步筛选和提纯复壮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开展种质资源补充收集活动,按照要求上交补充农作物种质资源16份,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登记及资源库数据完善等填报工作,岐山仓颉庙透心红胡萝卜入选全国十大优异种质资源。市农科院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种质资源(甘薯)保护单位,新引进甘薯种质资源20份,共保存甘薯种质资源445份,对100多份种质资源进行了田间农艺形状调查、记载,筛选出骨干亲本,组配杂交32份,收获实生种子6000多粒。三是落实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举措。强化源头预防、综合治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联合生态环境、海关、林业部门制定印发了《宝鸡市2024年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要点》,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外来入侵植物监测点58个,小麦病虫监测点72个,玉米病虫监测点28个,果树病虫监测点27个,做到了定期巡查、精准防控。对新发现的豚草、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及时致函市城市执法局、市林业局进行了科学处置,有效控制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扩散蔓延趋势。
3.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生物安全监管。
履职情况:一是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强制免疫任务要求,开展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调拨疫苗985.4万毫升(头份),317家规模场开展“先打后补”工作,全市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挂标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达到部定标准70%以上。二是提升我市生物安全防控能力,金台区、凤翔区兽医实验室续展考核通过验收,通过率全省第一;千阳正大顺利通过国家无布病小区验收;千阳县国家级布病净化示范区、陈仓森宝国家无疫小区通过省级验收,全市畜牧业发展清净无疫、生物安全保障有力。三是对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市13家市县级兽医实验室开展的血清学、病原学检测活动均能按照要求规范操作,过期样品、耗材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无害化处理,均无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情况,无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在省厅开展的2024年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中,市畜牧兽医中心兽医实验室、千阳县兽医工作站兽医实验室2个单位实验室检测项目全部符合。
4.不断加强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
履职情况:整镇整村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31.5万亩,累计建成243.29万亩,分别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59.37%和69.9%,建成农业节水示范方42个15.12万亩。深入推进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建设和保护工作,宣传推广小麦机收留高茬、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提升耕地质量,培肥地力。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资源替代化肥、新型肥料应用、施肥方式转变等土壤培肥措施,提高土壤保肥供肥能力。完成62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和108个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土样采集检测,检测各项养分指标近2000项次,全市耕地质量等级较上年提升0.04个等级,达到5.70。建立市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在重点县区开展重金属低积累小麦、玉米品种筛选试验示范,实施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受污染耕地叶面阻控和镉污染农田“甘薯---油菜”轮作等试验示范,探索修复治理技术途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5.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履职情况: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大配方,推进配方肥施用。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集成推广,完成肥效、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38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5%,化肥利用率达到42.7%。实施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推广农药“控、替、精、统”减量控害技术,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等环保剂型得到了大面积应用,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使用占比超过80%,主要粮食作物、果蔬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以上。组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县区赴渭南市学习工作经验,指导项目县区加快推进源头减量、科学覆盖、田间捡拾、回收利用技术措施落实和回收体系健全,争取落实2024年全市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10个县区68.58万亩,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8%。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积极培育壮大加工转化市场主体,不断健全收储运网络,规范“打捆-清运”等田间收集模式。陈仓区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加快推进,纳入关中重点管控片区的6个重点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全市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660个,农存储站25个,回收总量67.24吨,其中袋包装物13.67吨,瓶包装物53.57吨,处理总量41.4吨,未处理量25.84吨,目前在存储点暂存待处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执法机构开展农资市场督导联合检查,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人3658人次,检查企业(门店)2837个次,立案办理农资打假案件50起,有力地打击了农资领域违法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6.持续推进农业绿色产业发展。
履职情况:深入推广“凤翔神农”“国人菌业”“眉县天丰”“厚地模式”等循环利用典型模式,遴选推荐农业生态环保典型案例7个。组织相关专家审查资料、听取汇报、现场问询,综合评定,推荐12家主体申报省级以上生态农场,其中国家级生态农场5个。组织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年内新认证27个绿色食品,“渭滨葡萄”、“金台樱桃”、“陇县线辣椒”等3个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千阳苹果、眉县猕猴桃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纳入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全市65个认证企业101个优质农产品纳入了“宝农优品”企业名录和产品名录。推广渭北黄土台塬区玉米节水模式、大中型灌区渠系配套粮食作物节水、果业和设施蔬菜节水模式、规模化养殖场节水等8种节水模式,建成种植业节水示范方42个、畜牧业节水示范点63个、渔业节水示范点4个。
7.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履职情况:一是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积极推广新工艺,应用新设备,对新建规模养殖要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投用。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累计建立规模以下粪污处理示范点60个,重点对小韦河流域涉及的凤翔、岐山、扶风3个县区的73家养殖场户(畜禽规模场28家、规模以下养殖场户26家、渔业养殖场户19家)开展排查三轮次,下发指导意见书78份,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2024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33%,位居全省第二。二是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印发《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2024—2030年)实施方案》,建立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集中处理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和宣传引导,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随意处置病死畜禽行为,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截至2024年底,累计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集中暂存点43个,收集处理体系覆盖陈仓、岐山、扶风、眉县、凤翔、千阳、陇县、麟游等8个县区。
8.不断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
履职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渔政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禁捕、黄河禁渔等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渔政执法,严厉打击“毒电炸”、无证养殖等各类非法行为,全年劝离、教育垂钓违规群众230人次,宣传群众466人次,清理网具2张,罚没工具12件,立案27起,简易程序21起,普通程序4起,移交公安机关办理炸鱼案件1起,联合公安机关办理电鱼案件1起,共计罚款7950元;强化重点水域跨区域禁渔执法协作,与汉中、陇南等地签订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健全日常联络机制和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年内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构建市际、省际交界水域监管的铜墙铁壁,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取得实效。二是着力水生资源管护。规范开展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禁捕效果评估和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扎实做好外来物种防治。编制增殖放流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快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修复进程,改善水生野生动物栖息繁衍、洄游停歇生态环境,实施增殖放流100余万尾;成功承办全省水生生物外来物种防控技术现场演示会。三是全面推进渔业绿色发展。遴选稻蟹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水质保护型养殖技术模式等三种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积极进行推广,共计实施面积2.3万余亩。石头河水库渔场国家无规定疫病苗种场通过省级验收,渔业发展清净无疫。
9.加快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履职情况:深入贯彻《陕西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陕农发〔2024〕64号)文件精神,立足区域农业发展实际,通过农机装备存量普查、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规范报废回收流程、优化补贴发放效率等多项举措,加力推动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在农业农村领域落地落实。截至2024年12月底,政策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统筹安排超长期国债资金421.053万元,高效完成748台(套)老旧农机报废处置,惠及农户474户。其中,已完成资金结算418.233万元,结算率达99.33%,资金使用效能和报废农机总数位居全省前列。
10.落实职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履职情况:自8月13日收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交办函》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就小韦河沿岸畜禽养殖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或省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专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前期我局多次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市生态环境科技服务中心、宝鸡文理检测公司、中圣环境科技公司、西农大等机构和专家,对接商讨沟通,明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需对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周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的氮、磷等进行检测评估。后委托西农大专家团队实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采样、样品处理及检测等工作。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情况
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防治工作,以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突破精准防治技术瓶颈、精准解决土壤污染技术问题为目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土壤污染防治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培训会3次,累计培训技术人员90余人。开展低积累品种筛选和叶面阻控、深翻耕技术试验示范,指导县区抓好技术措施落实,对轻中度污染耕地主要采取优化施肥方式、深翻、喷施叶面阻控剂、种植低积累品种等措施,重度污染耕地主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休耕等措施,完成全市国控点、省控点、加密监测点位土壤和农产品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涉及本部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
12.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养殖业问题。
落实情况:制定印发了《宝鸡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养殖业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提出了持续摸底排查、分类施策整改、强化部门联动、开展生态评估等整改措施,对通报的重点养殖污染问题,细化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指导责任主体扎实整改;对督察交办的其他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一步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指导其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禁随意倾倒、排放;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意见书,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指导限期整改;对重大环保问题,以及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环境污染的,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保持生态环保高压态势。对通报涉及的凤翔、岐山、扶风3个县区的73家养殖场户(畜禽规模场28家、规模以下养殖场户26家、渔业养殖场户19家)开展排查三轮次,下发指导意见书78份,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同时,按照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交办函》要求,委托西农大专家团队实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采样、样品处理及检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