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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92N/2026-00003
发布机构: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6-04-17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农计财发〔2026〕17号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3 10:15:00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麟游县、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市农技中心: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6〕51号)精神,现就我市《宝鸡市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就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用足用好中央资金政策,安全高效监督管理,全面完成中央资金任务清单下达目标任务,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围绕粮食安全、产业发展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实施方式,充分发挥财政引导撬动作用,做到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政策落实有效,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任务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使用资金,不得直接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要抓紧组织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业务具体要求和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生产经营稳定、示范带动强的实施主体,采取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做好各项政策统筹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

三、做好市级审核。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需经市局归口科室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要提前介入,归口在任务落实等方面无缝对接,市县一致,指导县区编制实施方案,做好审核把关。实施方案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按时修改到位。县区实施方案通过后及时印发正式文件,并报送市局种植业科5份、计财科和市财政局农业科各2份备案。

四、强化绩效考核。市级资金下达后,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拨付资金,同步细化分解绩效指标。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资金安排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及规范性、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加强政策公开。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梳理编制政策“明白纸”,及时向社会发布财政支农政策,并督促指导基层加强惠农政策信息公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涉及“一卡通”发放的执行好有关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压实责任,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加强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资金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加快资金兑付,及时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准确据实上报资金执行情况。各县区要在2026年12月3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市级在2027年1月10日前归口报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宝鸡市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7日     




联系人:市局种植业管理科  刘凯旋  电话:3261233

            市局计划财务科    崔维博  电话:3261232





附件1


宝鸡市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


本批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重点支持小麦“一喷三防”、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支出方向。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将后续补充通知。

一、小麦“一喷三防”

(一)建设内容

小麦“一喷三防”实施范围覆盖全市小麦种植区域,结合病虫害发生监测情况,以条锈病、赤霉病、白粉病、麦穗蚜、吸浆虫等为主,突出小麦生产重点县(区)和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及省级小麦病虫害防控核心区域,兼顾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能力统筹开展组织实施。

(二)补助标准及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项目区内承担喷施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区结合成本、作业等因素统筹确定。各县区按照“谁实施、补助谁”的原则组织实施,鼓励县级因地制宜配套提高补助标准,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作用,进一步提高补助资金的针对性和防控覆盖率。

(三)资金支持环节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农用蛋白)等物资购置,实施专业化应急防治、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省级小麦病虫害防控核心区域对比试验所需新型药剂购置、作业费补助等。小麦“一喷三防”原则上采取物化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作业补助的方式实施,其中物化补助由县级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招标采购防控物资后组织发放;政府购买服务作业补助原则采取统防统治模式,由县级按照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的实施任务量,经检查评估作业质量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作业主体。选择采取到人到户补助的,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一喷三防”可采取先开展喷防作业、后落实补助资金的方式,提升补助资金使用的时效性,确保不误农时。

二、扩种油菜

(一)建设内容

着眼长期油菜扩种和产量提升,针对限制油菜生产、影响群众种植积极性的“卡脖子”环节,重点围绕油菜全程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应用、高效实用机械拥有量增加和性能提升,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确保中央下达油菜生产任务。重点围绕在旱地通过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开展油菜与小麦、玉米轮作,发展套种,提升土地全年综合生产能力;在新建高标农田、新开垦农田种植油菜培肥地力,同时加强油菜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群众种植积极性,推动面积扩大。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实际完成扩种油菜任务的种植主体,优先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鼓励其扩大油菜种植关键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增加收入,提高购置相关机械的积极性。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150元,资金优先用于油菜生产机械(直播开沟机、高性能播种机、收获机械等)的购置、改制和作业补贴,集中育苗和应急集中育苗补贴,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点建设和技术推广过程中落实关键技术的物化补贴。

(三)资金补助流程

由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油菜种植规模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先进行实施计划备案,县级按照备案计划,结合其项目实施的佐证材料(耕地流转协议、代耕代种协议等),对新增及改制的机械设备、扩种的油菜面积等进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提出核查验收意见。经县级核查验收的经营主体、完成面积及补助金额,分别在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或服务所在的行政村张榜公示,同步在县级农业农村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登记造册,将补助资金补贴到任务承担主体。选择采取到人到户补助的,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一)建设内容

按照总量稳定、区域优化、主体带动原则,推广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保障高质量完成中央下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实施主体,鼓励规模种植户承担任务。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每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省级财政资金计划另行下达)。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技术方案要求规范带型的专用播种、植保、收获等机械设备的购置与改制、作业补贴,关键技术环节(带型、密度、施肥、除草、化控等)落实情况的补贴。复合种植需按照技术指标规范落实到位,落实不规范、没落实的主体不予不补,项目县区要加强补贴实施过程中的组织与检查,确保机械配置和技术落实到位,避免任务分解后只落实面积、不落实技术的情况。

(三)资金补助流程

播种完成后,按照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要求,项目县区要建立带状复合种植主体信息档案和技术应用档案,由县级组织人员,通过实地核查、档案调阅、技术鉴定、综合评审等,提出验收意见,核定具体实施地块与面积,认定新增或改制的专用机械、评价规范化技术落实情况与应用面积,再核算补助明细。集中采购的良种等物化补贴,应按核准承担任务面积发放或统一组织实施。鼓励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机械作业。核定的复合种植面积在种植主体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同步在县级农业农村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测算形成补贴资金兑付情况汇总,报财政部门完成兑付。选择采取到人到户补助的,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宝鸡市2026年第一批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计划及任务分配表

县  区

小麦“一喷三防”

扩种油菜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播种面积(万亩)

资金分配(万元)

播种面积(万亩)

资金分配(万元)

播种面积(万亩)

资金分配(万元)

宝鸡市

285

1288

1.2

180

1

150

岐山县

48

216

0.09

13.5



扶风县

40.6

183

0.06

9



眉  县

9.5

43

0.04

6



陇  县

27.5

122

0.3

45

0.35

52.5

千阳县

15.5

70

0.09

13.5

0.1

15

麟游县

12.5

56

0.09

13.5

0.05

7.5

凤  县

1

5

0.06

9



太白县

0.6

3

0.04

6



陈仓区

42

190

0.13

19.5

0.2

30

凤翔区

63

285

0.15

22.5

0.3

45

金台区

12.5

57

0.07

10.5



渭滨区

3.5

17

0.06

9



高新区

8.8

41

0.0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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