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92N/2026-00020 |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6-08-24 00:00:00 |
| 名 称: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农计财发〔2026〕35号 |
各县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和水利、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市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6〕63号)精神,现将宝鸡市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县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任务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使用资金,不得直接切块用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务。要压实县级投入责任,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抓紧组织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业务具体要求和本县区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生产经营稳定、示范带动强的实施主体,采取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持续完善扶持政策和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在细化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归口科室沟通,确保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县级原则上应于收到市级实施方案3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制定,经市农业农村局归口科室审核后印发。
二、做好市级归口审核。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执法监管科、农机管理科、综合规划科、市场信息科和科学技术科要提前介入,归口在任务落实等方面无缝对接,市县一致,指导县区和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审核把关。实施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市级要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县区限时修改到位。各有关县区各类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按归口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执法监管科、农机管理科、综合规划科、市场信息科、科学技术科备案。
三、强化绩效考核。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县区财政部门沟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资金,并同步将资金对应的绩效指标通过实施任务、资金文件等方式对应分解下达任务。县级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提高可考核的量化指标比例,提高绩效管理的精准性。省市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安排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及规范性、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
四、加强政策公开。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梳理编制政策“明白纸(本)”,及时向社会发布财政支农政策,并督促指导镇街村加强惠农政策信息公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涉及“一卡通”发放的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资金要严格执行现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不得用于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类别用于与农业无关的支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归口管理责任,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对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财政资金的,要组织排查历史欠账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对骗取套取、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资金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加快资金兑付,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准确据实填报资金执行情况及有关明细,及时处理平台预警信息;要及时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县级于2026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市局归口科(室)。市级于2027年1月1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归口处(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总结。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4日
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本批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设施农业、优势特色种植业、果业发展、畜牧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化发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配套)、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信息化、渔业绿色发展与长江禁捕、现代种业发展、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等有关内容。
一、设施农业
(一)建设内容
1.蔬菜产业。老旧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对集中连片的老旧设施基地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对结构不合理、不牢固、不适宜机械化作业的老旧棚型进行改造,配套轻简高效农机及智能管控装备,推动设施蔬菜提档升级。高山菜示范基地支持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建设,配套山地机械化自动化装备,提升反季节蔬菜供应能力。净菜加工线及配套支持标准化净菜加工生产线,配套相关设施装备,提升蔬菜商品化处理能力。
2.食用菌产业。菌种繁育及菌袋加工能力提升支持优质菌种引进、繁育、推广及菌袋工厂化生产,提升优质菌种供应能力。标准化基地支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建设,改造老旧棚室与栽培设施,配套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提高食用菌生产水平。
3.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支持蔬菜、食用菌新品种、新技术试验展示,设施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开展生产分析等,促进产业降本提质增效,助力蔬菜生产结构调整和产销顺畅。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资金补助对象重点支持从事蔬菜、食用菌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承担试验展示与技术推广服务的有关单位,优先支持蔬菜、食用菌产业链重点县区和链主企业。承担中省产业融合、绿色高产高效、新型主体培育等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叠加享受省级资金支持。
1.蔬菜产业。老旧设施改造提升优先支持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基地,每个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200亩。高山菜示范基地优先支持2000亩以上的主体,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净菜加工线及配套新建加工能力万吨以上的工厂,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2.食用菌产业。菌种繁育及菌袋加工能力提升原则上支持年菌袋加工规模1000万袋以上的主体,优先选择具有菌种研发能力的生产主体,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标准化基地优先支持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主体,每个项目建设规模合计不低于100亩,亩均补助不超过1万元。
3.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对市县推广单位开展蔬菜、食用菌新品种引进、示范与推广,以及围绕设施农业“三改一提”、高山蔬菜“一新二改三化”,实施棚面集雨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设施蔬菜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等相关技术研究、试验示范与集成推广的,单项任务给予30万元补助。
(三)资金支持环节
1.蔬菜产业。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设施棚体建设改造,集雨窖、节水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完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及温室环境调控等装备提升,高山菜灌溉管网、水肥一体化和生产机械设备配套完善等。
2.食用菌产业。资金主要用于菌种繁育及菌袋规模化加工线装备配套,标准化生产基地养菌棚、出菇房的建设及老旧设施改造提升,通风系统、喷淋系统等设施装备的配套等生产线建设及装备配置。
3.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研究、试验展示与集成推广所需的试剂、农资、装备等直接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科研版面、人员差旅等与技术服务推广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业务联系人:种植业管理科 李宝辉 电话:3261233
二、优势特色种植业
(一)建设内容
1.中药材产业。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支持道地药材良种选育、培育和繁育研发创新能力,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增强种苗供应能力与质量稳定性,提升良种覆盖率。高质高效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围绕大宗药材品种,重点建设集中连片、生态化种植、机械化生产、信息化管理的标准生产基地,促进基地“提质、提效、提标”。产地加工基地建设围绕产地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设施建设,配套现代化加工装备,提升产地趁鲜加工能力。
2.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围绕优势特色作物高质高效生产技术集成推广,开展中药材药粮套作、良种筛选推广等技术示范推广。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资金补助对象为从事各优势特色种植业生产、加工、经营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及承担参与产业技术科研推广服务等重要环节的有关单位,新型经营主体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良好联农带农示范作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优先支持产业链重点县区和链主企业。承担中省产业融合、绿色高产高效、新型主体培育等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叠加享受省级资金支持。
1.中药材产业。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支持100亩以上道地药材繁育基地建设,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高质高效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产地加工基地支持50亩以上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或改造提升,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2.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对承担药粮套作、良种筛选推广等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的有关主体,每个单项技术研究集成推广补助3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重点用于各优势特色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生产条件改善、试验示范推广等与产业生产发展直接相关的环节。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发放人员工资、科研版面、人员差旅等与优势特色种植业提升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1.中药材产业。资金主要用于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基地的新建与升级改造,生态化种植、机械化生产转型,完善现代化加工配套,加强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及仓储等关键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
2.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产业品种技术研发、推广示范、检验检测过程中所需的装备、耗材、租赁等直接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科研版面、人员差旅等与技术服务推广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业务联系人:种植业管理科 李宝辉 电话:3261233
三、果业发展
(一)建设内容
以苹果、猕猴桃全产业链示范县为核心,兼顾特色优势果业,聚焦关键环节,实施果业全产业链建设。前端推动生产提质增效,实施苗木体系建设、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果园设施化升级、低质低效果园改造等;中端推动采后提升巩固,实施苹果预冷、猕猴桃即食、贮藏分选设施升级;后端推动营销提力扩面,开展陕果品牌提升行动,全面开拓市场,提高陕果市场占有率。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效益良好、联农带农紧密的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承担果业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集成、试验、推广等任务的单位,其中生产经营主体单体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其他类型主体单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执行如下:苗木繁育基地、特色果业试验站每个补助30万元;绿色生产基地支持500亩集中连片果园建设亩均补助1500元,支持100亩以上智慧果园亩均补助5000元;贮藏分选设施设备购置与升级、新建或改造苹果专用预冷库、猕猴桃即食处理库单体补助不超过20万元,简易选果线每条补助不超过1万元,智能分选线每条补助不超过20万元;果品营销市场开拓活动每场补助10万元,“十百千”陕果区域公用品牌每个补助40万元,企业和产品品牌宣传提升每个补助10万元,特色包装试点每县补助20万元;支持重点县全省苹果国育新品全链开发整域推进,千阳县整体补助300万元、陇县整体补助150万元,其他省级特色果业重点县每个补助100万元;特色果业单体园区每个补助50万元;2025年高质高效示范园每个补助5万元。承担中省产业融合、绿色高产高效、新型主体培育等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叠加享受省级资金支持。
(三)资金支持环节
果业发展具体支持环节由县(市、区)根据产业现状和发展需求结合任务具体确定。其中整镇推进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覆盖苗木购买、建园立架、果园基础设施提升等方面。防灾减灾能力提升补助覆盖防雹网及架设等设施。果园设施化改造提升补助范围覆盖蓄水池、滴灌设施改造升级、果园覆盖保墒。智慧果园示范园补助包括建设智慧果园综合管理云平台智能化、数字化和绿色化建设。贮藏分选设施设备购置与升级补助覆盖新建或改造专用预冷库、简易选果线或升级改造智能选果线以及即食处理库。苹果国育新品全链开发整县试点重点支持果园挖旧建新、分选设备、品牌培育和产销对接等。特色果业重点支持种苗、土壤改良、支架、水肥一体化、棚体和避雨设施等。试验站重点支持试验研究和技术集成所需的种苗、材料、设备、试剂和服务等。品牌营销支持展会布展、产品标准化等。
业务联系人:种植业管理科 李宝辉 电话:3261233
四、畜牧业发展
(一)建设内容
1.乳制品产业链。围绕全省乳制品、奶山羊有关重点任务,开展养殖场提升改造、实用技术推广,奶牛、奶羊奶源基地建设、良种引进和繁育、奶山羊人工授精及移动羊舍等技术推广等,有效保障乳制品产业链生产、供给等。
2.畜禽肉类产业链。围绕生猪产业重点开展良种引进扩繁、标准化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屠宰生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等,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提升生产质量、效益、竞争力,加快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壮大产业规模。
3.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依托省、市、县、村、场(户)五级畜牧业生产监测体系,开展生产监测,提高监测点服务能力和装备水平,提升数据采集效率与监测预警能力,科学指导全省畜牧业生产发展。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稳定良好联农带农机制的畜牧从业主体,包括具备土地、环保等手续,且在陕西智慧动监管理平台备案的养殖场户,以及养殖投入品生产企业、畜产品生产企业和承担有关试验示范、推广监测的有关单位。优先支持国家级或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场、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具体补助对象、主体数量及补助额度由项目县(区)根据本地产业发展需求、主体养殖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生产成本等具体确定。承担中省产业融合、畜牧业发展新型主体培育等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叠加享受省级资金支持。
1.乳制品产业链。奶牛养殖主体每个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奶羊养殖主体每个补助不超过50万元。其中,良种引进环节按照国外引进种羊每只补助不超过3000元执行,良种繁育环节按照奶山羊人工授精每只30元(每只母羊2份鲜精,资金补助给提供良种精液的种羊场)执行。
2.畜禽肉类产业链。生猪养殖主体原则上每个补助不超过50万元,项目县可根据主体生产规模、综合生产成本、联农带农效益等因素适当集中财力开展建设,单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补助对象为承担监测任务的相关监测点,根据设备成本、任务数量等因素,每个监测村(场、点)补助不超过5000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重点用于良种引种、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监测预警等畜牧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环节。
1.乳制品产业链。奶牛:主要用于奶牛养殖场生产区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生产设备购置,性控冻精补助等。奶羊:主要用于养殖场生产区建设和生产设备采购、良种引进和繁育、人工授精技术及移动羊舍推广等。
2.畜禽肉类产业链。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户生产能力提升,从境外或国家核心育种场引进良种,开展生产性能测定,组建高产核心群,完善畜禽屠宰生产,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节水养殖、饲草料加工、安全生产等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及新技术试验推广等。
3.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主要用于信息采集处理设备、物联传感设备的配置以及预警信息发布等直接相关支出。
业务联系人:畜牧渔业管理科 赵 钊 电话:3260569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建设内容
1.检测能力提升。落实定量检测2批次/千人的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支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提高能力水平,落实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胶体金速测技术普及。
2.重点品种治理提升。围绕农业农村部《关于确定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治理品种的通知》中明确的甘薯、葱、鸡蛋、豇豆、鳊鱼、黄鳝、牛蛙等国家重点治理品种以及芹菜、大口黑鲈等陕西省重点治理品种,兼顾地方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治理提升,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全过程管控、全链条监管,推动标准化优质化生产,确保重点产品治理取得实效。
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整县推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回收处理,通过建设回收网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运输、处理,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5%以上。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检测能力提升。根据《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陕农办发〔2026〕3号、宝农发〔2026〕28号)对检测批次的任务分解,对承担任务的县(市、区)根据任务量分档补助,每县补助不超过20万元,资金包干使用。支持各市(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每市(区)补助不超过70万元,统筹提升全域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能力水平。
2.重点品种治理提升。补助对象为省内产品特色突出、质量安全重点保障的县(区),尤其围绕重点产业,深入开展药残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保障质量安全水平,推进优质化生产,根据产业规模每县(区)补助不超过30万元,资金包干使用。
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对承担整县推进回收处理的县(区)每个补助20万元,具体由市级结合农业生产、农药使用、处理基础等因素遴选确定。
(三)资金支持环节
1.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取样品、采购试剂耗材等,支持农检机构更新检测设备扩大检测参数、补充试剂耗材、配置胶体金速测设备和试纸等。
2.重点品种治理提升。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全过程管控,标准化生产,生产方式转变,应用绿色防控技术,产品速测、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等。
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资金主要用于农药废弃物收储、无害化处理有关设施、用品的配置与维护,废弃物回收、运输奖励补助,科研过程中耗材、试验等直接支出等。
业务联系人:执法监管科 赵思桃 电话:3263505;
种植业管理科 李宝辉 电话:3261233。
六、农机化发展
(一)建设内容
按照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的相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登记、安全技术免费检验、驾驶员考试和驾驶证免费换发的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提升农机化服务能力等。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承担免费管理登记、核验等任务的市、县(区)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农机安全免费管理参考拖拉机、收割机、驾驶人的登记数量,按照平均每台(套)补助不超过25元执行。
(三)资金支持环节
支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安全反光贴印制,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登记,检验检测装备升级等。
业务联系人:农机管理科 朱高峰 电话:3260209
七、病虫害防治
(一)建设内容
1.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完成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任务,开展病虫草鼠害及植物疫情监测、大田普查、农药使用调查、植保器械使用及绿色防控覆盖率调查。
2.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控。完成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害综合防控任务,针对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病虫害及蝗虫灾害开展统防统治,建立防治场景应用区,筛选适配性良好的除草剂品种,集成杂草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并开展技术推广。
3.以苹果蠹蛾为主的植物疫情监测及防控。完成以苹果蠹蛾为主的植物疫情监测及防控任务,对高风险区域实行分区分类重点监测。
4.绿色防控及精准用药提质增效。组织开展生物防治“三进”行动,推进绿色防控“生物防治+”建设,完成绿色防控及精准用药提质增效任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精准施药提质增效技术路径研究,集成作物全生育期精准施药技术体系,制定分区施策的技术模式。
5.植保新技术应用场景。搭建植保新技术应用场景,针对重点作物病虫害等开展专项试验,开展病虫害防控效果与植保贡献率评价,组织实施防治前后病虫害防控效果调查评估、农作物产量测算及综合效果分析等工作。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资金对承担省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任务的相关单位、机构及主体予以适当补助,具体由项目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实施区域、技术路径与任务承担主体。要做好省级资金与中央“一喷三防”和“病虫害防治”相关资金统筹协调,省级资金包干使用,各项内容不得重复补助。其中: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每个点位补助不超过5万元;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控每个点位补助不超过10万元;以苹果蠹蛾为主的植物疫情监测及防控每个点位补助不超过4.5万元;绿色防控及精准用药提质增效每个点位补助不超过5万元;植保新技术应用场景每个点位补助不超过4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重点支持承担全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过程中所需的监测设备运行维护和更新、监测材料购置、病虫信息采集;购买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绿色防控材料、试验药剂、消杀药剂购置,防控作业、试验作业费用补助等。
业务联系人:种植业管理科 李宝辉 电话:3261233
八、动物防疫
(一)建设内容
1.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和耳标采购。根据《陕西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陕农发〔2026〕6号)有关要求,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重点人兽共患病应急免疫疫苗,严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建立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档案,加施畜禽耳标标识,实施动物疫病和畜禽产品安全的可追溯管理。
2.动物疫病监测净化。按照《陕西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2026-2030年)》《陕西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6-2030年)》有关要求,开展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完成动物疫病消灭计划、疫情预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的检测诊断和疫病净化等工作。
3.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应急防控。加强优势和重点畜牧产业县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治,强化乳业、畜禽肉类等全产业链技术支撑,对老疫源地和高风险区域进行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确保“早、快、严、小”消灭动物疫病风险隐患。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场净化区和无疫小区、无疫区建设,促进动物疫病由点及面逐步净化控制,实现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4.重大动物疫病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时扑灭动物疫病,规范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防止病原扩散蔓延,确保病害畜禽产品不上餐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完成因重大动物疫病或重点动物疫病监测阳性强制扑杀动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等相关任务。
5.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动物防疫监督、检疫监督,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技术能力提升,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试点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配置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现场数据采集终端,完成屠宰检疫牲畜入场前瘦肉精快速检测和牛羊等反刍类动物产地检疫前布病快速检测等,开展人口密集区伴侣动物出行产地检疫服务,防范畜禽检疫过程中疫病风险。
6.动物运输指定通道检查站监督。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对通过公路进入我省的动物开展监督检查、疫病监测、设备设施维护,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对病死畜禽进行隔离和无害化处理等。
7.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组织兽用药物中抗菌药合格性检测,严防饲料、中兽药、添加剂中违法添加抗菌药,逐步实现兽用抗菌药使用量“零增长”,严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性。开展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和投入品残留监测,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规范化监督抽检、集成推广养殖环节兽用抗生素减量化、兽药安全使用。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和耳标采购。对开展强制免疫的各县(区)予以补助,会同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全市实施动物疫病免疫所需疫苗采购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其中强制免疫疫苗按照陕西省疫苗招标采购的价格据实补助,应急免疫疫苗由市级根据本地动物疫病流行趋势进行采购,包干使用。强制免疫耳标按照陕西省耳标招标采购的价格据实补助。资金先进先出,据实支出,滚动使用。
2.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对承担省级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监测任务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予以补助,市级补助不超过45万元,县级补助5万元,具体按照《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预算定额标准(试行)》执行。
3.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区域和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置区域予以补助,根据疫情防控风险隐患、舆情疫情处置难度、疫病应急响应处置、阳性动物扑杀难度及处理成本测算,每个补助不超过15万元。
4.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对因强制扑杀动物给养殖场户造成损失的予以补助,支持养殖场户恢复生产、强化措施,提高防疫能力水平。补助标准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暂行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发〔2016〕102号)执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对生猪养殖过程中因动物疫病等原因死亡的生猪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者予以补助。鼓励县级予以配套,资金包干使用。
5.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申报点系统维护按照每点200元标准执行,高风险县区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中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快速检测每份样品按照10元标准执行,在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翔区等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域建设伴侣动物出行产地检疫申报点按照每个点2万元执行。主要用于采购布病、瘦肉精、狂犬病快速检测试剂和试纸等物资。
6.动物运输指定通道检查站监督。对全市3个省际间动物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采购维持正常的检查运转物资器械、监督检查、防疫消毒、快速检测试剂、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防冻保温等器具设备予以补助,按照每个站点补助不超过20万元,包干使用。
7.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对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的,根据饲料、中兽药等投入品中兽用抗菌药和畜禽产品抗菌药残留检测数量,市级补助不超过30万元,县级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补助资金可用于动物疫病防控中所需的疫苗、耳标、疫苗保温箱、便携式畜牧医药箱、消毒注射器械等强制免疫物资,监测试剂、快速检测试纸条、采样设备和耗材、实验耗材等防疫物资,实施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收集等政府购买服务,监督设备、消杀药剂、应急处置等与动物防疫直接相关的支出。
业务联系人:畜牧渔业管理科 王亚运 电话:3260569
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配套)
(一)建设内容
配套中央转移支付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买农机及农机报废更新进行补贴,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具体品目及补贴额详见公开发布的《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三)资金支持环节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业务联系人:农机管理科 朱高峰 电话:3260209
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一)建设内容
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聚焦县域优势主导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生产要素集聚、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创新联农带农机制等任务,开展新一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函〔2026〕65号),对通过绩效评价并获良好等次的宝鸡市麟游县(玉米、生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50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在《陕西省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环节及负面清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级指导修改完善备案后的资金使用方案执行。资金不与其他高度关联的财政补助项目叠加支持。
业务联系人:综合规划科 张龙刚 电话:3260223
十一、农业信息化
(一)建设内容
加速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围绕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农业应用场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探索形成宝鸡智慧农业解决方案,总结推广一批智慧农、牧场建设模式。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建设智慧农场、智慧牧场应用场景,经过主体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审,由太白县宝鸡市雪域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渭滨区宝鸡市渭滨区秦岭玫瑰种植专业合作社、千阳县陕西莱澳特欣牧业服务有限公司各实施一个智慧农、牧场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6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场景建设总投资的30%。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用于智慧农(牧、茶)场以提高产能或品质、实现节本增效为目标的实时监测控制、北斗导航应用、水肥药精准管理、疾病智能诊断、精准饲喂、智慧冷链等生产环节。支持经营主体购置信息采集处理、物联传感、智能远程控制等农业信息化设备。
业务联系人:市场信息科 王瓛 电话:3260206
十二、渔业绿色发展与渔业禁捕
(一)建设内容
渔业绿色发展重点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新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引进,工厂化设施渔业等内容。长江禁捕重点支持长江流域有关县巡护队伍建设提升,并在长江流域相关县开展长江水生生物监测和有奖举报。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渔业绿色发展重点支持从事渔业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水产养殖企业等,具体执行以下标准:池塘尾水治理2000元/亩;常规经济鱼类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苗种基地,非国家濒危鱼类单体项目30万元;陆基圆桶每立方米补助150元。渔业禁捕对承担任务的县予以补助,具体执行以下标准:省级禁捕区域内护渔员补助1万元/人每年;禁捕有奖举报县级补助1万元,市级补助2-5万元;长江水生生物监测根据监测流量每市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处理主要用于池塘护坡、清淤,完善进排水系统,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生态塘、过滤坝,池塘尾水处理设施设备,水质在线监控设备等;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主要用于与新品种和新技术匹配的养殖设施设备等;工厂化循环水设施渔业主要用于圆桶安置、进排水系统、尾水处理系统、电力系统以及保温设施等。长江禁捕主要用于协助巡护队伍建设,有奖举报,长江水生生物监测,禁捕效果评估,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保障等。
业务联系人:畜牧渔业管理科 王亚运 电话:3260569
十三、现代种业发展
(一)建设内容
1.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告》(陕农告〔2024〕12号)公布的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建设提升,按作物种类开展种质资源保护。
2.育种创新攻关。支持开展农作物优异品种场景应用及展示;支持农作物育种创新攻关,支持畜禽新品种联合攻关。
3.种业企业扶优奖补。执行《陕西省农作物种业发展奖补办法》(陕农发〔2024〕24号)有关规定,对通过国审品种企业、科研院所予以奖补。
4.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继续支持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升;支持新获批的国家区域性良繁基地、苹果二级采穗圃和苹果苗木繁育体系建设;支持牛、羊、猪等部分核心育种场建设。
5.种业市场净化行动。支持市县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配置更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设施,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支持畜禽检测机构能力建设。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1.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省级种质资源圃建设每个主体补助10万元。
2.育种创新攻关。支持开展品种展示(每个点位原则上不少于400亩),省级确定的特定点位展示区每个补助20万元(承担转基因玉米展示增加5万元),市级展示区每个补助30万元;支持市县开展特色品种育种创新每个品种20万元;支持畜禽新品种开展联合攻关每个品种30万元。
3.种业企业扶优。根据陕西省2025年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奖补情况的公示,对通过国家品种审定的主体分别按照每个品种20万元/3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4.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2025年以前认定的省级良繁基地建设每个补助50万元;支持苹果二级采穗圃建设,每个补助20万元;支持国家新认定的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每个补助50万元;支持牛、羊、猪畜禽核心育种场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
5.种业市场净化。对我市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每个补助20万元;支持畜禽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用于育种创新、企业培优、基地建设、市场监管等过程中必要的物资材料、仪器设备、装备设施、试验展示等环节的支出。
1.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主要用于种质资源圃(库、场)基础建设及附属设施配套,开展优异优势资源研究及改良,开展抗旱性、耐盐碱性、抗病性鉴定以及品质性状分析。
2.育种创新攻关。主要用于选育品种组合和品系多点试验,对参试品种进行抗病性鉴定和品质分析;开展品种适应性、抗病性和生产潜力鉴定评价,品种多点试验、展示,育种创新条件改善等。
3.种业企业扶优。主要用于对育种创新、企业发展和品种推广工作的后续发展支持。
4.良种繁育基地。主要用于种子烘干、仓储、挂藏、温网室等设施设备配套;种子生产标准化水平提升、加工设施设备改造,以及精深加工技术和工艺方法改进;现代化种子加工仓储库、种子加工包装现代化生产线建设和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能力建设;畜禽核心育种场基础设施提升等。
5.种业市场净化。主要用于种业相关质量检验机构老旧检验检测仪器更新、设备设施购置,以及检验检测试剂、转基因试纸补助等。
业务联系人:科学技术科 曹海涛 电话:3260220
十四、畜禽种质资源保护
(一)建设内容
依托畜禽活体保种场,收集保存优秀畜禽个体和遗传物质,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更新血统,建立家系,完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案,组织开展地方畜禽品种活体保种工作。重点支持列入《陕西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2023年版)》(陕农发〔2023〕59号)的畜禽遗传资源,推进畜禽遗传资源评价和科学研究,提高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国家、省级畜禽保种单位和《陕西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保种场名单(第一批)》(陕农发〔2023〕60号)《第三批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陕农函〔2025〕327号)确定的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以及承担关中黑猪、镇坪乌鸡、太白鸡、佳米驴、陕北毛驴等品种资源抢救性保护任务的单位。补助标准参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财政专用项目支出标准的通知》(陕财办农函〔2022〕13号)中关于《陕西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执行,按照不同畜禽保种单个个体不超过4700元,单台设备购置补助不超过5万元,老旧保种设施修缮单位面积补助不超过600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用于收集优秀畜禽个体,开展品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和建立家系,畜禽保种繁育、提纯复壮、选育提高等;购买饲草饲料、疫苗、药品等专用料及养殖设施、消毒设备。
业务联系人:科学技术科 曹海涛 电话:3260220
附件:1.设施农业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2.优势特色种植业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3.果业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4.畜牧产业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5.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6.农机化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7.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8.动物防疫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9.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10.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11.农业信息化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12.渔业绿色发展与渔业禁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13.现代种业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14.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附件1
设施农业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蔬菜产业链建设 |
食用菌产业链建设 |
试验 示范 |
合 计 | ||||
|
老旧设施改造提升 |
高山菜示范基地 |
净菜加工线及配套 |
菌种繁育及菌袋加工能力提升 |
标准化基地建设或设施改造提升 |
产品加工能力提升 | |||
|
麟游县 |
200 |
200 | ||||||
|
扶风县 |
100 |
100 | ||||||
|
太白县 |
100 |
30 |
130 | |||||
|
陈仓区 |
100 |
100 | ||||||
|
凤翔区 |
200 |
200 | ||||||
|
凤 县 |
100 |
100 | ||||||
|
市果菜中心 |
30 |
30 | ||||||
|
市园艺站 |
30 |
30 | ||||||
| 合 计 |
890 | |||||||
附件2
优势特色种植业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
县 区 |
中药材 |
试验示范与 技术推广 |
合 计 | ||
|
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 |
高质高效规范化种植基地 |
产地加工基地 | |||
|
陈仓区 |
100 |
100 | |||
|
眉 县 |
100 |
100 | |||
|
太白县 |
100 |
100 | |||
|
凤 县 |
100 |
100 | |||
|
扶风县 |
100 |
100 | |||
|
金台区 |
10 |
10 | |||
|
市农技中心 |
20 |
20 | |||
|
合 计 |
530 | ||||
附件3
果业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苗木繁育体系与试验站建设 |
绿色生产基地建设 |
贮藏分选设施购置与升级 |
果品营销 |
特色果业重点县与整县推进 |
特色 果业 |
高质高效 |
合 计 |
|
渭滨区 |
100 |
100 | ||||||
|
扶风县 |
75 |
30 |
15 |
120 | ||||
|
眉 县 |
50 |
120 |
10 |
180 | ||||
|
岐山县 |
30 |
75 |
10 |
115 | ||||
|
凤翔区 |
75 |
5 |
80 | |||||
|
千阳县 |
300 |
5 |
305 | |||||
|
陇 县 |
150 |
5 |
155 | |||||
|
凤 县 |
5 |
5 | ||||||
|
市果菜中心 |
36 |
36 | ||||||
|
市园艺站 |
17 |
17 | ||||||
|
市农检中心 |
7 |
7 | ||||||
|
合计 |
1120 | |||||||
附件4
畜牧产业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奶牛产业 |
奶羊产业 |
生猪产业 |
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
合 计 |
|
陈仓区 |
100 |
17.5 |
117.5 | ||
|
凤翔区 |
100 |
5 |
105 | ||
|
扶风县 |
100 |
100 | |||
|
岐山县 |
9 |
9 | |||
|
眉 县 |
100 |
4.5 |
104.5 | ||
|
陇 县 |
100 |
100 |
19 |
219 | |
|
千阳县 |
100 |
100 |
17 |
217 | |
|
麟游县 |
100 |
15 |
115 | ||
|
市畜牧兽医中心 |
19.5 |
19.5 | |||
|
合 计 |
1006.5 | ||||
附件5
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项目支持方向 |
备注 |
合 计 | ||
|
检测能力提升 |
重点品种治理 |
农药包装废弃物 |
重点监测品种 | ||
|
渭滨区 |
20 |
20 | |||
|
金台区 |
15 |
15 | |||
|
陈仓区 |
15 |
15 | |||
|
凤翔区 |
15 |
20 |
35 | ||
|
岐山县 |
15 |
30 |
20 |
辣椒 |
65 |
|
扶风县 |
10 |
20 |
30 | ||
|
眉 县 |
10 |
30 |
20 |
猕猴桃 |
60 |
|
陇 县 |
10 |
10 | |||
|
千阳县 |
5 |
30 |
苹果 |
35 | |
|
麟游县 |
5 |
10 |
苹果 |
15 | |
|
凤 县 |
5 |
10 |
苹果、蔬菜 |
15 | |
|
太白县 |
5 |
30 |
高山蔬菜 |
35 | |
|
市农检中心 |
55 |
55 | |||
|
市畜牧中心 |
10 |
10 | |||
|
市水产站 |
5 |
5 | |||
|
合 计 |
420 | ||||
附件6
农机化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
县 区 |
资金(万元) |
|
扶风县 |
25(含农机事故处置演练8万元) |
|
岐山县 |
14 |
|
眉 县 |
12 |
|
凤翔区 |
15 |
|
陈仓区 |
14 |
|
千阳县 |
8 |
|
陇 县 |
9 |
|
凤 县 |
3 |
|
麟游县 |
5 |
|
太白县 |
3 |
|
金台区 |
6 |
|
渭滨区 |
5 |
|
高新区 |
2 |
|
合 计 |
121 |
附件7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个、万元
|
县 区 |
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害防控 |
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 |
以苹果蠹蛾为主的植物疫情监测及防控 |
绿色防控及精准用药提质增效 |
植保新技术应用场景 |
补助资金 |
|
扶风县 |
8 |
4 |
4 |
3.5 |
3 |
22.5 |
|
岐山县 |
8 |
4 |
4 |
3.5 |
3 |
22.5 |
|
眉 县 |
8 |
4 |
4 |
3.5 |
19.5 | |
|
凤翔区 |
8 |
4 |
4 |
3.5 |
3 |
22.5 |
|
陈仓区 |
8 |
4 |
4 |
3 |
19 | |
|
千阳县 |
8 |
4 |
4 |
3.5 |
19.5 | |
|
陇 县 |
8 |
4 |
4 |
16 | ||
|
凤 县 |
4 |
4 |
3.5 |
11.5 | ||
|
麟游县 |
8 |
4 |
4 |
16 | ||
|
太白县 |
4 |
4 |
3.5 |
11.5 | ||
|
金台区 |
4 |
4 |
8 | |||
|
渭滨区 |
4 |
4 |
8 | |||
|
高新区 |
4 |
4 |
8 | |||
|
市农技中心 |
35 | |||||
|
合 计 |
239.5 | |||||
附件8
动物防疫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强制免疫疫苗省级配套、应急免疫疫苗、耳标补助 |
动物疫病监测净化补助 |
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应急防控补助 |
重大动物疫情扑杀和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补助 |
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动物运输指定通道检查站监督项目补助 |
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测补助 |
合计 (万元) |
|
陈仓区 |
5 |
4.51 |
9 |
18.51 | ||||
|
岐山县 |
5 |
0.59 |
10 |
5 |
20.59 | |||
|
千阳县 |
5 |
10 |
15 | |||||
|
凤 县 |
1 |
5 |
6 | |||||
|
扶风县 |
5 |
10 |
1.38 |
16.38 | ||||
|
陇 县 |
5 |
10 |
0.09 |
5 |
20.09 | |||
|
眉 县 |
5 |
10 |
13.83 |
1 |
29.83 | |||
|
太白县 |
2 |
0.01 |
2.01 | |||||
|
麟游县 |
1 |
38.74 |
39.74 | |||||
|
金台区 |
1 |
0.11 |
4 |
1.11 | ||||
|
渭滨区 |
1 |
4 |
5 | |||||
|
凤翔区 |
1 |
1.17 |
2 |
4.17 | ||||
|
高新区 |
1 |
2.57 |
3.57 | |||||
|
市畜牧兽医中心 |
150 |
7 |
2 |
15 |
174 | |||
|
合计 |
360 | |||||||
附件9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省级补贴资金 |
|
扶风县 |
60 |
|
岐山县 |
50 |
|
眉 县 |
15 |
|
凤翔区 |
70 |
|
陈仓区 |
5 |
|
千阳县 |
15 |
|
陇 县 |
5 |
|
凤 县 |
5 |
|
麟游县 |
35 |
|
金台区 |
5 |
|
渭滨区 |
5 |
|
高新区 |
5 |
|
合 计 |
275 |
附件10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
合计 |
|
绩效评价奖补 | ||
|
麟游县 |
500 |
500 |
附件11
农业信息化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
县 区 |
建设内容 |
补助金额 |
|
智慧农(牧、茶)场应用场景(个) |
(万元) | |
|
太白县 |
1 |
60 |
|
千阳县 |
1 |
60 |
|
渭滨区 |
1 |
60 |
|
合 计 |
180 | |
附件12
渔业绿色发展与禁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新品种新技术 |
设施渔业 |
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 |
渔业禁捕 |
补助资金 | |
|
工厂化 |
陆基圆桶 | |||||
|
金台区 |
30 |
30 | ||||
|
岐山县 |
45 |
40 |
85 | |||
|
凤 县 |
30 |
19 |
30 | |||
|
太白县 |
30 |
20 |
30 | |||
|
千阳县 |
30 |
30 | ||||
|
凤翔县 |
30 |
30 | ||||
|
扶风县 |
30 |
30 | ||||
|
市水产站 |
30 |
30(长江水生生物监测补助) | ||||
|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
2 |
2(举报、宣传补助) | ||||
|
合计 |
336 | |||||
附件13
现代种业发展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县 区 |
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
种业创新攻关 |
种业企业扶优 |
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
畜禽核心育种场建设 |
种业市场 净化行动 |
合 计 | ||||
|
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建设 |
农作物新优品种展示 |
农作物品种创新攻关 |
畜禽新品种联合攻关 |
种业发展奖补 |
省级良繁基地和国家区域性良繁基地(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水果) |
苹果二级采穗圃、苹果苗木繁育体系建设 |
牛、羊、猪 |
农作物、畜禽检验机构(平台)能力建设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 | ||
|
扶风县 |
25 |
25 | |||||||||
|
岐山县 |
50 |
50 | |||||||||
|
陇 县 |
30 |
30 |
60 | ||||||||
|
千阳县 |
20 |
20 |
50 |
20 |
30 |
30 |
170 | ||||
|
眉 县 |
30 |
30 | |||||||||
|
市种子 工作站 |
70 |
20 |
90 | ||||||||
|
市农科院 |
10 |
20 |
20 |
50 | |||||||
|
合计 |
475 | ||||||||||
附件14
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
县 区 |
保护品种 |
项目任务 |
资 金 | |||
|
(万元) | ||||||
|
保种群规模 |
设备 购置 |
设施 修缮 |
外购遗传材料 | |||
|
(头、只、匹、箱) |
(台/套) |
(㎡) |
(头、只、匹、箱) | |||
|
眉 县 |
关中马 |
110 |
150 |
8 |
70 | |
|
太白县 |
太白鸡 |
3000 |
19 |
700 |
77 | |
|
千阳县 |
西农莎能奶山羊 |
230 |
27 | |||
|
陇 县 |
北方中蜂 |
300 |
19 |
700 |
70 |
49 |
|
合 计 |
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