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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6004292N/2026-00024
发布机构: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6-09-07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农机化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农计财发〔2026〕38号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农机化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7 17:00:00

扶风县、凤翔区,市局相关科室:

2026年8月24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6〕36号)文件未同期安排农机化发展资金计划。现另文下达,现将《2026年度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农机化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2026年度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农机化发展)资金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1.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落实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果菜茶畜等特色产业,持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用支持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续建提升,进一步补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短板,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全链条服务能力。

2.农机手培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要求,实施应用主体扶优育强行动,建设区域性农机装备发展与人才实训基地,持续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强化农机经营管理、服务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补助对象为2024-2025年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绩效评估且有续建意愿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每个主体补助不超过30万元。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应服从统一调配,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中发挥积极作用。

2.农机手培育。农机装备发展与人才实训基地支持宝鸡市凤翔区建设区域性基地,宝鸡市凤翔区补助12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1.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资金用于农机具厂库棚、集中育秧(苗)、农资集采、烘干仓储、冷藏保鲜、农产品初加工、饲草料加工配送、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关键薄弱环节设施设备,大型高端智能绿色农机装备以及轻量化、通过性好的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

2.农机手培育。资金用于配备与农机手实训教学直接相关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等支出。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产业融合等相同或相近支持内容的资金叠加补助,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购置办公用品、发放人员工资等与农业不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据实支出。

四、有关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扶风县、凤翔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充分沟通,严格按照下达的实施方案做好预算执行,不得超范围安排、挤占挪用整合资金。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扶风县、凤翔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贴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县级原则上应于收到市级实施方案3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制定,经市农业农村局归口科室审核后印发并及时报备。

(二)做好市级归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要提前介入,指导县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审核把关。实施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市级要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县区限时修改到位。扶风县、凤翔区项目实施方案要及时报送市局农机管理科备案。

(三)严格监督管理。扶风县、凤翔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项目和资金的全链条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严防套取、骗取;要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偏离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完工后要及时完成验收并兑付资金;要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各类问题,不得擅自改变实施方案,确需变更的或其他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变更手续并报归口科室;要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审计、巡视等反映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管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扶风县、凤翔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区域全程绩效管理机制,对本区域政策目标实现情况、资金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绩效管理。要定期做好绩效监控,按要求做好重点绩效评价,预算年度结束后要及时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县级于2026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报市局经改科。市级于2026年12月3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归口处室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总结。并做好省级项目实施和绩效自评抽验迎检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纳入考核范围。


业务联系人:局农机管理科 朱高峰 电话:3262329


附件:2026年度第一批省级农业专项(农机化发展)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26年度第三批省级农业专项(农机化发展)资金分配表


县 区

补助资金(万元)

备 注

扶风县

60

续建农事服务中心2个,每个补助30万元。

凤翔区

150

农机手培育项目120万元,续建农事服务中心1个,补助30万元。

合 计

210

依据陕农计财〔2026〕67号

主办: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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