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5〕166号
马宁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312号建议已收悉。
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从2011年开始组织实施,201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分别由发改、水利、国土和农发等部门采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土壤培肥改良等措施推进农田建设。据最新统计,宝鸡市现有耕地416.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45.42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9.7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0.01%。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由于耕地中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坟地,造成田块不能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小田变大田无法实现,机械耕作和现代灌溉技术应用受到一定的制约。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充分吸收和学习,并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和村庄规划相结合,将迁坟腾退出来的地块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通过“小田并大田”实现连片整治;协调民政部门,对公益性坟地进行合理选址,尽可能避开高标准农田。
二是建设中合理调整建设方案,将建设区域尽量与坟地相分离,不和群众发生纠纷,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三是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吸纳道德模范、“两代表一委员”、婚庆司仪等力量,组建移风易俗宣讲队,宣传村规民约、新时代殡葬观念,开展高标准农田典型案例宣传,提升群众对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引导群众积极为推进高标准建设提供支持。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席卿媛,电话:0917-326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