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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27 17:00:00

类别:A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5〕162号

马雪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建议》(第14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并举,针对农兽药残留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未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超过7万批次,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责,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农资经营使用管理。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抓住春耕备耕等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加强农资经营门店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对种养殖用农兽药的检查力度,对农产品安全生产、投入品管理使用、生产记录等情况进行细致全面检查,突出对禁限用药物检出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的监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帮助农民群众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是加强农业生产源头监管。围绕农药兽药残留、超范围用药等重点问题,坚持日常监管和节假日期间集中整治相结合,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实施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科学健康养殖模式。聚焦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风险高、消费量大的农产品,从“产出来”一侧加强质量安全管控,推进农产品快速安全上市,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大质量安全宣传培训。通过放心农资下乡、农业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借助电视专栏、网络平台、报刊资料等媒介,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倡广大生产者科学施肥、合理用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水平。采取专家授课的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基层农技干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标准化、抽样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监督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因此关于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问题、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您。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赵思桃,电话:3263505)

主办: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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