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5〕163号
冯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的提案》(第529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检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市县两级12个农检机构通过检测能力和资质认定“双认证”,以“全域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开展抽样检测,聚焦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加强监测力度,严格落实2批次/千人检测任务,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6000批次以上,定性监测7万批次以上,农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责,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农检机构认证参数的提升扩项,拓展检测范围,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更新检测设备,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针对风险隐患较高的农产品,坚持“用什么药、检什么药”工作导向,加快推动胶体金等速测新技术在基层机构的普及,发挥好检测业务支撑主体作用。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全面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是持续加大重点农产品监测力度。充分结合农产品时令和各县区生产实际,科学制定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抽检范围、环节、品种等进行明确,提高监测工作准确性和覆盖度。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会商,查找风险隐患,制定管控技术措施。同时,突出重点产品,有针对性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执法处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聚焦农兽药残留问题突出的农产品,组织开展药残专项整治活动,实施“一品一策”精准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绿色健康种养殖方式,指导规范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广泛宣传用药知识,加大日常检查和上市速测把关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行为,全力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因此,关于农产品市场环节检测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答复您。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赵思桃,电话:326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