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来源: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2-26 15:36

序号

责任清单

重点任务

牵头科室

责任单位

落实主体

1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围绕建设“四美一强”彰显宝鸡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目标,启动“千万工程”示范建设,推动整体提档升级。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着力攻克渭北等干旱缺水、寒冷地区厕所卫生关键技术,2024年完成2万座改厕任务。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进村庄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提升。

乡村建设促进科


各县区农业农村(畜产)局,麟游、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各县区农业农村(畜产)局,麟游、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2

认真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要求,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工作力度,促进种子产业发展。开展种子生产基地筛查和春秋种子市场质量抽检,打击无证生产、套牌侵权生产等违法行为。要开展优异资源筛选和田间展示,摸清优异资源主要特征特性、适合种植区域、资源产业状况等主要情况。依托辖区资源保护单位及市农科院,建设一批种质资源保护场(圃),构建省市县三级资源保护体系。要聚焦农田、渔业水域两大重点领域,突出抓好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外来入侵水生生物综合防治,不断巩固提升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和治理水平。

科技科牵头,种植业科、畜牧科、执法科配合

市农科院、农技中心、种子站、畜牧中心、执法支队、水产站

3

全面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生物安全监管

严格贯彻落实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逐级压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养殖场户主体责任,监督养殖场户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任务,提高养殖场户动物防疫审查和生物安全建设条件,科学指导种畜禽场、规模奶畜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兽共患病的监测净化,完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体系。要加强官方兽医包联和巡查制度,定期开展辖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畜牧科

市畜牧中心、执法支队

4

不断加强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

充分利用共建“一张图”,共享“一套数据”工作成果,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格局,科学编制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坚持“以水定田”,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布设力度,提升农田抗灾减灾能力。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和深翻深耕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2024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5万亩,建成农业节水示范15万亩。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调整成果为依据,巩固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成果,2024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农田科、种植业科、科技科按职能分工牵头

市农技中心

5

加快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聚焦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和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技术集成推广。要制定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方案,建立小麦、玉米、苹果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辐射带动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大面积应用,2024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2.5%以上,农药使用强度下降。要进一步优化农作物秸秆利用结构,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含反光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全市6个重点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稳定在88%左右。会同生态环境局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工信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种植业科、科技科、执法科按职能分工牵头

市农技中心、农机中心、果菜中心、执法支队、园艺站

6

持续推进农业绿色产业发展

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构建生态循环产业体系,培育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推广一批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不断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以沼肥利用为纽带,以种植业有机化、养殖业标准化为建设目标,复制推广“猪(羊)-沼-菜(粮、果)”种养循环等模式。要按照《陕西省“十四五”农业节水行动方案》, 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农业生产实际,稳妥集成推广八种农业节水模式。

综合规划科、计财科、种植业科、畜牧科、产信科、科技科按职能分工牵头

市农技中心、果菜中心、畜牧中心、农经站、园艺站

7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快优化畜牧业布局,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选址。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加工、利用等设施装备,不断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到2024年底,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要按照《陕西省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0年)》要求,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以集中无害化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整市覆盖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模式。

畜牧科

市畜牧中心

8

不断提高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

坚定不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组织实施好陕西省“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强化垂钓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黄河流域鱼类资源监测和全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科学评估长江十年禁渔成效。要按照《宝鸡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开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清查,持续抓好全市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养殖示范创建活动,优化渔业生产空间布局,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畜牧科

市水产站

9

加快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政策落实,持续开展在册老旧农机清查,进一步完善报废工作程序,积极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加快淘汰老旧农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商务部门协作沟通,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农机报废更新方案,确定农机报废回收企业,按照“就近回收,方便群众”的原则,切实提高报废回收效率。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规范老旧机械回收拆解,规范报废农机档案更新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及时淘汰老旧农机。

农机科

市农机中心

10

落实职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落实职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科技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局属有关单位

主办: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19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323号